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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2019年12月,海珠区共有公民办学校、幼儿园288所,其中幼儿园167所,小学83所,初中18所,高中1所,完全中学8所,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,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,中等职业学校2所,特殊教育学校1所,全区在校学生180940人。全区公办中小学、幼儿园教职工6334人,专任教师6126人。近年来,海珠区先后被认定为“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”、“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(区)”、全国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单位、全国团体心理辅导示范试验区、全国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城区等,为构建现代化新型城区提供坚实的人力和智力支撑。海珠区教育局始终把握“基于公平,追求卓越,办家门口的优质学校,办人民满意的海珠教育,为每一个学习者提供适性的教育”的核心思路,以“西部集聚提升,中东部高端发展”为发展战略,科学优化教育布局,不断推动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,服务水平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。 |
引进对象 | 补贴及住房待遇 | 优先培养 |
刚性引进入编引进的杰出人才 | 给予最高税后150万元安家补贴和每月税后8000元,连续10年购租房补贴 | 支持建立名校长、名教师工作室并担任主持人, 按照工作室管理办法给予专项经费保障。 |
刚性引进入编引进的骨干人才 | 给予最高税后80万元安家补贴和每月税后5000元,连续5年购租房补贴 | |
柔性引进人才 | 按照实际工作月份与广州平均月租金每年年末给予租房补贴, 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其聘用合同有效期 |